改革网福州6月2日讯(记者武艳杰)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福建省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指导目录(一)》,明确向福清市龙田镇等39个镇下放77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础。
依照福建省《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列入此次改革的经济发达镇由省委编委确定的小城镇机构改革试点转型而来,共39个。其中,不少经济发达镇是海内外知名的侨乡,如福州的福清市龙田镇、长乐市金峰镇,漳州的龙海市角美镇,泉州的晋江市陈埭镇、南安市水头镇、石狮市蚶江镇,莆田的涵江区江口镇等。
此次下放的77项权限中,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类18项,行政执法类59项。其中,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类的行政许可事项,由经济发达镇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经济发达镇人民政府签订委托书后实施。经济发达镇人民政府不得就委托事项再行委托。行政执法类的行政处罚事项,由经济发达镇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并依法实施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
经济发达镇被赋予相关权限后,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向社会公布目录清单,镇政府为权力实施主体。同时,福建省将建立改革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和能进能出的动态淘汰机制,对纳入改革范围的经济发达镇实行动态调整,并根据各地改革推进情况适时按法定程序调整赋权指导目录。
福建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名单
福州(4个)
福清市龙田镇
闽侯县青口镇
长乐市金峰镇
荆溪镇
漳州(4个)
龙海市角美镇
漳浦县绥安镇
长泰县岩溪镇
芗城区芝山镇
泉州(21个)
晋江市陈埭
石狮市灵秀镇
安海镇
宝盖镇
东石镇
蚶江镇
池店镇
惠安县螺城镇
金井镇
崇武镇
深沪镇
德化县龙浔镇
磁灶镇
浔中镇
英林镇
安溪县凤城镇
龙湖镇
永春县桃城镇
南安市水头镇
蓬壶镇
石井镇
三明(2个)
永安市小陶镇
大田县均溪镇
莆田(1个)
涵江区江口镇
南平(2个)
建瓯市徐墩镇
建阳区水吉镇
龙岩(3个)
永定区高陂镇
长汀县河田镇
新罗区雁石镇
宁德(2个)
福鼎市太姥山镇
福安市赛岐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