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
招生通告
根据《惠安县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惠教字〔〕25号)文件精神,今年溪南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将继续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的入学原则;
坚持“一簿一证”(户口簿、房产证)齐全且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或双方户口一致;
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或房产、户籍同属片区并实际入住。(“实际入住”指装修入住,有正常的物业管理、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不含毛坯房。);
坚持同等待遇原则,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泉政文〔〕号)文件精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现就我校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溪南、王孙、前型社区居民适龄子女(除第三实验小学招收片区外);
2、城北工业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居住证地址在第三实验小学和溪南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居住证地址在螺城镇八二三街以北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县城规划区域内小学、各镇中心小学在完成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可根据学位情况按规定扩招以下对象。
(1)持有招生片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且实际居住者的直系子女。
(2)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长须在片区内企业务工并以惠安县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会保险。(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县社会保险)
二、招生年龄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年9月1日~年8月31日(含31日)出生。严禁招收不及龄儿童入学。
三、招生时间
1.7月27日——7月29日,新生报名、材料核查;
(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2.7月30日----8月4日,入户核实,汇总。
3.8月28日前,公布新生名单;
4.8月30日,新生入学训练;9月1日,正式上课。
四、应带材料
1、填写完整、正确的报名表。
下载图片打印报名表填写
01
县城区域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表
02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申请表
03
就近入学(扩招对象)申请表
2、幼儿园离园纪念册、预防接种证。
3、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户口本首页在上,欲入学儿童户口页在下,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了需提供材料1、2、3外,还需携带监护人居住证、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
具体规定是:居住证,务工证。
5、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除了需提供材料1、2、3外,还需携带监护人务工证明(或劳动合同)和招生片区内以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一年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银行的工资清单(年9月1日前开始~至今)。
6、买房且实际居住者子女:
须提供①户口本、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屋权属证明、③年3月1日以来产生的水电消费及物业管理费清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地点
溪南实验小学行远楼一楼
六、注意事项
1、特殊时期,请做好个人防护,到校需用闽政通扫校园张贴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至少1米以上)
2、招生没有收费,也没有委托任何中介,请不要上当受骗。
3、根据“五项管理”文件精神,本县外乡镇家长凡是委托校外机构购买社保一律不接受报名。
供稿|教导处
编辑|柯竞男
初审|办公室
复审|何激波
终审|赵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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