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安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年惠安县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的通知,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提升干部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方案》提出,各单位、镇、村要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党组(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建立“责任清单”,同时将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巡察及年度考核指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方案》要求,要严格落实党员和公职人员的引领示范。各级党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覆盖面要达%,党员、公职人员与单位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要达%。
《方案》强调,要推动八项行动,促进道德风尚养成。
推动殡葬礼俗改革
规范办丧原则,明确“五个不超、五个禁止”,党员、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和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严格执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商会、老年协会带头执行。明确丧事流程,建立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奖惩制度。年底前,各村(社区)初步形成“节俭办丧”良好氛围。
推动喜俗简办新办
在农历七月开展简办“普度”活动,杜绝大设宴席、酗酒闹事、聚众赌博等行为。在中小学生中推行不办或简办“十周岁”“十六周岁”生日宴。在青商会会员中倡导带头简办婚宴、不炫嫁妆,推行公益婚礼、集体婚礼。在全县星级酒店、餐饮酒楼中,开展“文明餐桌”宣传,减少奢侈浪费现象。
推动乡规民约落地
指导个行政村(社区)制定《红白喜事规范》,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率达%。成立“一约四会”(即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组织对村(社区)工作者、“四会”组织负责人开展专项培训,“一约四会”组织覆盖率达到%,并充分发挥作用。
推动先进文化建设
以“移风俗、倡新风”为主题,组织文艺志愿者文化下乡、文艺汇演、基层巡讲等活动。以“家+文化”建设和“身边故事、共同铭记”示范点创建活动为引领,推动镇、村建设一批家训长廊、家风展馆、好人碑记和邻里文化品牌项目。
推动典型示范带动
坚持以点带面,螺城镇、崇武镇重点推进,全县各镇村全面铺开。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选取20个社区、村开展首批乡风文明示范村(社区)创建,突出移风易俗工作重点,达到在全县的示范带动作用。
推动关键人群把控
抓党员干部重点管理,从严查处违反《泉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惠安县开展丧葬礼俗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移风易俗有关规定的党员和公职人员,严肃问责落实责任、推动工作不力的镇和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干部,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试行报备,倡导简办婚丧喜庆,建立提前打招呼提醒机制,强化考评管理和资格审查,对违反移风易俗有关规定的进行约谈直至取消新提名资格。抓海内外乡贤、工商企业界人士等社会能人示范引领,督促联谊会、行业协会等制定自律章程,约束歪风陋习、引导文明新风,倡导节约礼俗开支用于奖教助学、孝老爱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
推动基层文明创建
开展“移风易俗我先行”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每个村(社区)成立一支以上的志愿服务团队,打造一批农村志愿服务品牌。将移风易俗作为评选首届惠安县“文明家庭”、第五届“最美乡村人家”的评选内容,树立一批身边可亲、可学、可敬的榜样家庭。
推动机制健全保障
建立县级移风易俗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工作小组,出台移风易俗工作责任清单。制定“一镇一方案”,全面推动工作实施。将移风易俗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评估、文明创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陈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