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年秋季开学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开发区(投资区)教育局(社发局),市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师生健康管理
1.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跟踪落实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监测,进一步敦促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家长以及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及时申领“八闽健康码”,要求开学前(上岗前)14天起连续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学校。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一人一档”“人盯人”健康管理,及时掌握师生员工健康动态,杜绝任何一个人带疫情隐患返校到岗。
2.学校要密切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及时了解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
二、严格控制师生外出
即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漳州市。确需离开的,必须向学校请假。学校要从严控制人员外出的申请,特别是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的申请,原则上不予准假。外出人员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觉落实医学观察等防疫措施。
三、严格校园出入管理
学校要全面梳理校园出入通道,创造条件分开设立师生出入通道和校内工程工作人员出入通道,切实加强校园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员工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验八闽健康绿码。
四、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1.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学校教职员工(含进校服务人员)属于8类重点人群之一,必须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摸底统计辖区内学校教职员工人数,在开学(上岗)前分期分批组织教职员工全员核酸检测。凡没有进行核酸检测或检测结果不是阴性的,不得安排返校上岗。
2.开学前14天内,有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亲戚接触史、体温有异常或有疑似症状等重点人员,要“一人一档”建立动态跟踪表册,严格执行属地相关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在返校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要根据实际需要对复课学生进行“适时抽检”,引导和鼓励学生、幼儿进行核酸检测,做到“愿检尽检”。
五、明确口罩使用规范
各高校、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的师生应当随身携带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在校内不聚集且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前提下,可不戴口罩,处于聚集区域或不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时要佩戴口罩。教职员工或学生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传染病疑似症状的,要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除幼儿园之外,其他学校的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严格禁止学生佩戴口罩参与室外体育锻炼。
六、完善疫情防控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前进一步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两案八制”(即: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应对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跟踪制度、缺勤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和通风消毒制度),强化相关人员疫情防控业务培训,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和各项防疫措施。
七、做好应对疫情准备
1.有序开展环境消杀。各学校在学生集中返校前3天,要开展一次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的校园环境消杀,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各学校要扎实做好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及时有效阻断疫情传播
3.常态化储备防疫物资。各学校要配备足量的口罩、额温枪(体温计)、酒精、消毒液、洗手液等必要的防疫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品,对防疫物资进行安全管理、规范使用。
八、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理念,充分认识常态化防控下秋季新生入学、学生全面返校、学校满负荷运行等压力挑战,在开学前再动员、再部署、再教育、再培训,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校园不出现疫情,确保师生健康平安。
漳州市教育局
年8月18日
来源:漳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