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消费11月16日,福建药品监督管理公布了年第3期(总第81期)药品质量通告。根据福建省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省、市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及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本次抽检共7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对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查处。1、标称为鼎复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医院销售的规格为1ml:mg的利巴韦林注射液,批号:,检出结果为装量不符合规定,检测机构为宁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标称为亳州市中药饮片厂生产,厦门鹭燕海峡两岸药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竹茹,批号:,检出结果为水分不符合规定,检测机构为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3、标称为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漳州市百福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规格为每粒装0.3g的男宝胶囊,批号:,检出结果为水分不符合规定,检测机构为漳州市药品检验所。4、标称为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厦门鹭燕海峡两岸药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稻芽,批号:,检出结果为出芽率不符合规定,检测机构为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5、标称为江西樟树成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医院销售的淡竹叶,批号:,检出结果为总灰分不符合规定,检测机构为莆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6、标称为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龙岩市百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山路新华药店)销售的规格为每片重0.3g的抗骨增生片,批号:192,检出结果为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检测机构为龙岩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7、标称为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生产,惠安县德生堂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规格为每袋重3克的清热明目茶,批号:,检出结果为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检测机构为泉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来源/福建新消费、福建省药监局编辑/青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