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城南实验小学:
你校报来《关于惠安县城南实验小学(霞光校区)教学楼外立面改造及室外景观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完善学校配套设施,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同意你校实施惠安县城南实验小学(霞光校区)教学楼外立面改造及室外景观项目(项目编码:--04-01-)。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外立面改造.47平方米,室外地面铺装、运动场塑胶跑道面层、东西侧新建大门等室外景观工程。项目总投资.42万元,建安工程费用.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18万元、预备费26.4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争取上级补助、县财政统筹安排及社会捐资多渠道集资解决。
请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抓紧组织施工,争取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请到县统计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登记。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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