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惠安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71岁的老人在过斑马线的时候,被一辆轿车撞倒,而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元凶”,竟是一束太阳光,到底是怎么回事?
02:02当天下午三点左右,一辆轿车行驶在惠安县城建设南路时,在经过一条斑马线时,突然与一个黑影相撞,待驾驶员回过神来,才意识到撞人了,他下车时才发现,刚才那个黑影,是一名71岁的老人,他赶紧打电话报警,随后赶到现场的医院治疗。事后,民警在对事故调查过程中,小轿车驾驶员坚称事发时他并没有看到老人。
小轿车驾驶员朱某刚好是阳光直接射在面部上,看不到对面,全部白了,我刚好脚要刹车开始减速,一手去拨遮阳板,来不及了。
那么,驾驶员真的是因阳光照射致盲,还是推脱责任,民警当即调取了轿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民警阳光照射到这,什么也看不到,行人也看不到,有一个行人过来了,他撞上去的时候才知道。
办案民警经过调查确认,这是一起因为阳光斜射,导致驾驶员出现盲区,再加上驾驶员处理不当而引发的事故。
惠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兰少勇阳光直射过来,在挡风玻璃上会有折射,驾驶员看不到前方的视线,视线有受阻。
那么,我们在日常开车时,都会遇到太阳光直射,应如何采取防范措施,以避免因出现视觉盲区而引发交通事故呢?惠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兰少勇因为下午的阳光都比较强烈,首先要戴起墨镜,车上没墨镜,要放下遮阳板,这样子才能防止,我们眼睛的视线被阳光遮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