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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惠安县检察院就两起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律师、当事人及其家属参加。通过发挥“对话交流”平台及人民监督员“独立第三方”作用,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清、感受得到的方式得以实现。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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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被执勤民警查获。抽检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91.25mg/ml,已超过醉酒驾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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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无牌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被执勤民警查获。抽检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91mg/ml,已超过醉酒驾驶标准。
余冬阳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
公开听证会上
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结合认罪认罚情况拟作出处理意见及法律依据,听取当事人、侦查人员、值班律师、人民监督员等各方意见。人民监督员通过听证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决定。
惠安县检察院始终把公开听证作为提升司法透明度、赢得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通过公开听证积极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回应社会关切,实现人民群众与检察办案的“零距离”接触,既保证办案精准,又彰显司法温度,切实将检察权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今年以来
惠安县检察院已对7件拟作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下半年还将重点推进公开听证在其他业务条线的覆盖面,建立听证通报机制,发挥公开听证工作对检察业务的督促作用,倒逼检察官增强公开听证意识,通过公开听证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以程序公开透明保障实体公平正义。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