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安县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年12月30日收到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安县支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陈吓胜)及相关责任人褚泽葆、傅俊琦、苏世鹏、吴良桂、柯丽霞,因1.欺骗投保人;2.唆使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2.《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九条,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安县支公司合计处以13万元罚款;对褚泽葆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对傅俊琦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对苏世鹏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4.5万元罚款;对吴良桂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对柯丽霞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泉银保监罚决字〔〕34号)。
中国人寿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中国人寿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2亿元,同比下降3.68%;归母净利润.17亿元,同比下降35.82%;扣非净利润.82亿元,同比下降35.91%;其中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4亿元,同比下降1.3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7.01亿元,同比下降24.1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57.35亿元,同比下降24.32%;负债率90.99%,投资收益.54亿元。
中国人寿()主营业务:提供人寿保险及年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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