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盐池县的四件藏品

盐池县府徽章。

宁夏省盐池县保甲人员证章。

盐池县人民政府徽章。

盐池县地方工农业建设集资债券。

在笔者收藏的盐池县藏品中,有四件具有代表性:一是民国时期“宁夏省盐池县保甲人员证章”,直径3公分,铜制篆字,保存完好;二是“盐池县府”徽章,铜制,直径4厘米,白底蓝字,变形繁写黑体,双圈,外沿红色,是民国时盐池县府官员佩戴的标志;三是“盐池县人民政府”徽章,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盐池县工作人员佩戴的工作标志,铜制,直径4厘米,紫底黑字,有别于当时流行的红底金字的色调,庄重威严;四是年“盐池县地方工农业建设集资债券”,图案别致。

盐池县地处陕甘宁蒙四省区交界处,自古就有“西北门户,灵夏肘腋”之称,是宁夏交通的东大门。盐池县东南西北分布着20多个天然盐湖,因此得名“盐池”。夏、商、周时为少数民族的游牧地,史称“戌狄居地”。战国时,秦在今盐池县置昫衍县,与乌氏县为宁夏地区有政设置之始。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制,昫衍属北地郡。汉初设县,名昫衍。公元年,匈奴建立夏国,盐池为其腹地。北魏统一北方后,置西安州,盐池属管辖。西魏改西安州为盐州。北周时,盐池大部分属盐州五原部,北宋时期为西夏国22州之一。明朝正统八年(年),在今盐池置花马池营,成化年间再筑花马池城(今盐池县城)。弘治十年(年)改置花马地守御4户所。正德二年(年)又改为宁夏后卫。清雍正时,废卫所改成州县,宁夏后卫改为灵武花马池分州,属甘肃省朔方道(亦称宁夏道)。

民国二年(年),花马池分州改置为盐池县,亦将原属灵武管辖的惠安、盐积、隰宁、萌城四堡划归盐池县管辖。年,宁夏省建立,盐池县属其管辖。年,中国工农红军解放盐池,建立了工农政权(亦称苏维埃),后改为抗日民主政权,属陕甘宁政权三边分区。此时,国民党宁夏省在惠安堡建立了盐池县政府,管辖当时被红军解放不久撤退放弃的惠安堡、萌城堡等地,形成了两个盐池县并存的局面。年9月,宁夏省解放,陕甘宁边区撤销,并存了13年之久的两个盐池县的局面结束。年,宁夏省撤销并入甘肃省,盐池县属甘肃省河东回族自治区。年,河东回族自治区改为吴忠回族自治州,盐池属该州。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盐池县属自治区。年,银南地区成立,盐池县属银南地区。年,银南地区改为吴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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