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被执行人转移150万元拆迁款,拒还8

11月26日上午,惠安法院开展“亮剑八闽暖冬行动——院长带队攻坚执行难”活动,网易福建全程直播网易记者全程跟踪采访,超过32万名网友点击收看直播战况。此次行动中,惠安法院共出动干警45人,警车9部。同时邀请惠安县委、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省市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监督执行。(泉州晚报记者吴志明张文璟通讯员苏良伟文/图)

集中宣判震慑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26日上午9点,法院对两起案件进行宣判,被执行人曾某为逃避执行将其房屋搬迁补偿款余万元授权由其女儿代收,转移财产,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审理中,曾某认罪认罚,已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主动交纳罚金,惠安法院判决:曾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林某、蔡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林某为逃避执行将77余万元的工程款转移其女儿和大舅子、胞妹账下,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审理中,林某认罪认罚,并将转移的财产全部退回。惠安法院判决:林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两个案例中,被执行人均在有能力履行情况下,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藐视法律权威。法院对两起案件被告人严厉追究刑事法律责任,根据其各自的犯罪情节,把握罪刑相适原则,宽严相济做出判决。两名被执行人皆当庭幡然悔悟,认罪认罚,主动履行了义务。

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解民困暖民心

随后,该院召开“亮剑八闽暖冬行动”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大会,向8个民生案件8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4.2万元。

据了解,本次集中发放的是年第二季度部分和第三季度司法救助金,突出针对执行不能的民生案件,家庭和生活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以缓解相关群众眼前困难,彰显“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初心,传递司法人文关怀和柔性温度。

除此之外,年来,惠安法院不断探索执行保险等救助新机制,为25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8万元,其中由法院投保,为9名困难当事人申请到执行保险救助近40万元。

院长带队执行共执行案件14件

当天上午9时35分,惠安法院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出击,由惠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泰雄带队,强制腾房、抓被执行人。本次行动,共执行案件14件,送达张贴执行通知、失信限高文书4处(份),拘传5人,拘留3人,腾退房产2处,查封房产4处,当场和解2件。

当天的行动,所有执行干警均穿戴“执行反光背心”,这是惠安法院自行设计制作的执法装备,具备保护干警、表明身份、方便执法等功能。反光设计有利于识别,防止出意外,保护干警人身安全。同时,醒目、特殊的背心清晰表明身份,发出正在执法信号,提示无关人员不要围观,阻扰执法工作。此外,背心配备丰富口袋及卡扣,方便干警佩戴执法记录仪、携带警械。

据介绍,年来,惠安法院深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高强度开展执行会战,累计开展不同规模集中行动75场,截至目前全院已执结各类案件件,同比上升28.19%,到位金额6.亿元;高精度实施失信惩戒,将名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安机关建立车站、机场、酒店等联合布控机制,累计布控失信被执行人人名,抓获名失信被执行人,对56名失信被执行人开出罚款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13件,7人已被该院判处刑罚,3人慑于惩戒压力主动还款。

下一阶段,该院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总结提升创新举措,推进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深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奋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回应人民群众要求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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