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惠安县一次性
稳就业奖补开始申报了☆
补贴对象
对经惠安县工信商务局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规上企业,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符合年2月份工业用电量不低于年12月份的70%(含70%)及年2月对比1月减员率不高于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2%(含5.2%)条件的,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企业减员率=(年1月份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年2月份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年1月份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补贴标准
按企业年2月份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数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受理时间
年3月14日至年4月15日。
申报渠道
企业按隶属关系,经惠安县工信商务局认定后,将申请材料送惠安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审核,由惠安县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惠安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再由惠安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给企业。
申请材料
1.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请表(附件);
申请表可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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