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惠安检察督促整治农村旱厕行政公益诉讼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年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情况。其中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农村旱厕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

据了解,年以来,惠安县以卫生城镇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厕所革命”,但村民“以厕保地”的心理、整治资金缺口大等问题给工作推进带来了一定难度。惠安县涂寨镇等多个乡(镇)的旱厕设施简陋,大多以条石或砖头砌成,部分旱厕墙体出现倾斜或已倒塌,露天旱厕没有进行围护、设置警示标志,被掩盖在周边的杂草之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部分旱厕废弃物未被填埋,裸露在外,未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存在传播疾病风险,严重影响农村人居环境。

年11月上旬,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涂寨镇多个旱厕长期未使用、维护,留存大量淤泥和积水,个别深达两三米,存在安全隐患、污染农村生态环境。年12月11日,惠安县院决定立案。经调查查明,多个乡(镇)的诸多旱厕没有得到有效整治,存在旱厕设施简陋、未设置警示标志、卫生状况较差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农村生态环境。有关乡(镇)政府怠于履行生态环境治理和人民群众安全保障职责。

惠安县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磋商沟通后,于年1月11日先后向9个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继续加大旱厕整治力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避免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被侵害状态。有关乡(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严格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立即加大对旱厕的整治力度,有序推动农村旱厕问题解决。

为确保切实解决有关问题,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同年3月中旬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形成了整改方案。提出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分类分段进行整治,同步推进农村公厕建设。该院还推动县政府部署开展乡村振兴旱厕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县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排查处置,并拨付专项资金补贴鼓励群众填埋旱厕,切实消除农村旱厕带来的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惠安县农村旱厕整治数量达1.4万余个,整改率达99.7%,取得良好的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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