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溪南实验小学,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自聘教师。现将招聘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聘计划
小学语文教师1名、小学体育教师1名,聘期自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具备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4.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符合学科岗位要求)。
5.优先招聘条件:同等条件下,按照有工作经验者、师范类优先录用。
四、招聘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间:8月17日至8月19日。
2.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3.应聘要求:携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八闽健康码、行程卡;入校前请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入校。
4.应聘者录用后应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和管理,遵守职业道德,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聘期内不得擅自离职。
五、薪酬待遇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参照现行计划内自聘教师的薪酬待遇。
2.在婚假、产假、评优评先、继续教育、进修培训等方面与编内教师享有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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