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句俗语说得好:“官越小架子越大。”这句话放在民国时期的军阀与土匪身上,最为恰当。
民国时期的军阀,无论再怎么施行暴政,还是要维护着一方土地的农商正常运行(少数军阀除外)。但土匪不同,民国时期的土匪鲜有打着“替天行道”旗号的,大部分的土匪都是恶贯满盈、罄竹难书。
而土匪汪柴水即是如此,从绑架到对人质酷刑虐待、从强制当地百姓种植鸦片到巧取豪夺、从在各个村庄“征匪”到血洗城池……无一不显示出他的“坏”来。
在惠安及其周边一带,汪柴水大概控制了多个乡村(今惠安县共有12个镇,个村),差不多相当于现今的3个惠安县大小。
在这些地方,汪柴水就像是当地的皇帝一样,不仅控制着当地的食盐,还强制百姓们种植鸦片,并且以超低的价格(或者直接抢夺)将这些鸦片掳走,百姓们连年食不果腹,很多百姓为了躲避匪祸,只得逃往别处,过着流离失所的日子。
可那时候哪里有什么和平之地?
不管是北洋政府,还是国民政府,几乎处处有土匪,遍地是强盗。即便是侥幸躲到了没有土匪的地方,可是手中又没钱又没地,依然过着惨不忍睹的生活。
汪柴水不仅在经济上欺压百姓,更大量将村中的劳动力掳走,美名其曰“征兵”。村里的劳动力要么被强制拉去为匪,要么被抓去当人质,想要回去就只能高价赎回。
当地的百姓被压榨了这么久,哪还有钱赎人?一些地主乡绅家庭还好,基本上东凑凑西凑凑也就凑上了。但普通家庭的人质,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当地但凡有些家底的,基本上都被汪柴水绑去了,并且明码标价,要求家人赎走。在赎走之前,还要对这些人质施以酷刑;而那些无力赎回的人质,大多数都被汪柴水坑杀了。
以下是汪柴水抓到人质通用的步骤:
抓到人质,他们蒙上人质的眼睛,堵住人质的嘴巴,耳朵里灌进蜡烛。让他成为瞎哑聋,再换好几个山头,让人质找不着北。然后用纸写好约定巨额赎金用刀插在人质家门上,开始对人质进行非人的折磨:第一天捆绑,第二天吊打,第三天饿饭,第四天水牢,换着法儿折磨人质……并且每天给人质家里送去人质身上的某个器官:一只血淋淋的耳朵、一截断手指、一只血肉模糊的眼睛等不一而足。没有按时交赎金的,便受尽世间千万种残酷的刑罚,然后丢在山林喂野兽,死无葬身之地。
看到这里,想必大家已经对这样的人渣恨之入骨了,可这种人偏偏有人喜欢,那就是国民党。
当时驻扎在福建的国民党军队,面对这种罪该万死的人,不仅不进行征剿,反而对他们招安,汪柴水的土匪队伍不仅全部由匪变兵,匪首汪柴水还被提拔为了团长。
人们常说兵匪不分家,在国民党当政的时代,这句话被演绎得淋漓尽致。
有了正规编制后,汪柴水不仅没有半点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更加地飞扬跋扈,大行烧杀抢掠之风。
根据当地地方志记载,民国18年(年)6月6日,汪柴水率匪徒人攻入惠安县城,大肆掳掠奸淫,惨不忍睹。史称“惠城六六惨案”。
在惨案发生之前,汪柴水已经是国民党的团长了,但他不满于团长那点津贴,同时手底的业务也变少了(被收编后略有收敛),于是趁着当时的驻军正在换防,伙同汪连(惠安四匪之一,也已经被收编)率领多名土匪,对益成、义记等10九家大商行和多家商铺进行了洗劫,并且绑架了当地13个富商,要求他们的家属支付巨额赎金。
除了有钱人之外,普通家庭也没躲得过这场灾难,土匪们挨家挨户的进行扫荡式劫掠,几乎没有几个家庭能够幸免于难,一时间鸡飞狗跳哭闹哀鸣声不绝于耳。
还好这汪柴水也没蹦跶几年,年,汪柴水被新的土匪陈国辉打败,逃到了上海。同年10月,被上海警备司令吴铁城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