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惠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贞丽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宗斌、康丽红、郑伟斌、卢山、陈朝阳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原副主任黄少山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讨论《惠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年度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草案)。
会议指出,制定《惠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年度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县人大常委会深化司法监督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县人大常委会将根据该方案,常态化开展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将监督的着力点放在依法履职、规范用权上,力求监督内容更深,监督成效更好,进一步强化履职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记者简文康孙瑞红黄玙彤(实习)
来源:惠安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