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惠安居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反映购房补贴迟迟没有发放的问题。诉求人反映他在年底购买了惠安崇武广海外滩商品房,开发商当时打着政府补贴的招牌承诺半年内补贴发到,到年底还是没有发放。今年9月份该小区已经交房,交房前承诺垫付的契税在交房后也没有兑现,要求业主自己交契税办理房产证,或者等补贴下来再办房产证。诉求人质疑这样做是否合法。
对于上述问题,惠安县住建局12月3日进行了详细解释:
据调查了解,诉求人反映的楼盘为崇武镇五峰村、霞西村新景广海外滩7#楼,建设单位为泉州广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惠政文[]号)规定,年8月1日至年2月28日为购房补贴的适用日期。由于购房补贴的适用日期跨度较长,符合购房补贴政策的人数较多,故惠安县按程序分批次对符合政策的对象进行审核。
您所反映的申请购房补贴的房产属于第七批次购房补贴,目前正在分批次进行审核,待审核完毕,将通过惠安县住建局拨付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折抵购房款。待补贴拨付至开发企业账户,惠安县住建局将短信通知。
关于办理房产证问题,在你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明确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向当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预登记;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代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且买受人也可自行申请办理。
你于年9月交房,目前尚未超过合同约定办证时限。惠安县住建局已要求建设单位应在约定时限内为业主办理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