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波映城,城托青山,人在城中,城在画里”是我们共同期盼的美好愿景。在泉州东面,也有这样一个地方,风光迤逦,如诗如画。君不见,红树林、白鹭鸥鸟、洛阳桥……洛阳江更是泉州生态历史名城的注脚。秋冬,洛阳江红树林美景可谓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相传,唐宣宗曾游至此,览山川胜概,叹曰:大类吾洛阳,故以洛阳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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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普惠民生福祉的重要工作,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司法职能作用,助推洛阳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泉州史迹申遗,泉州市惠安县检察院与县法院、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政府携手,立足地域特色,重点围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洛阳桥、洛阳江、红树林湿地等开展生态文明共建活动,打造一个集水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三位一体的生态司法多维立体保护网。
6月4号上午,福建省、市、县三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泉州市惠安县人大常委会,惠安县政协,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洛阳镇党委政府领导及部分新闻媒体在台商投资区洛阳镇举办65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视察生态环境情况,签署生态司法战略合作协议并举行生态司法保护法官检察官工作室揭牌仪式。
▲视察生态环境情况、法治宣传栏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福建省高级法院生态庭四级高级法官林锦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吕晓梅、泉州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洪完明、泉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志平、惠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育聪、惠安县政协副主席陈锦满、泉州台商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柯志民、台商区综治办主任郭志强、惠安县法院院长吴泰雄、惠安县检察院检察长余冬阳共同为法官检察官工作室揭牌。
▲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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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法官检察官工作室
洛阳江流域生态司法多维立体保护网旨在探索建立健全“”工作模式,即“一个联合工作室、两岸协作联动、三处普法展区、四项工作机制”,抓细落实生态司法多维立体保护工程,助推洛阳江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个联合工作室
在洛阳古街择处设立检察官、法官联合工作室,实行定期派驻,打造集“工作平台、窗口接待、磋商座谈”等功能为一体的司法保护阵地。
两岸协作联动
用活“护卫泉州海岸线生态检察联盟”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席会议机制,拟与丰泽区、洛江区检察院共同开展泉州湾河口湿地、洛阳江流域沿岸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推动形成洛阳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上下游同步、左右岸同治。
三处普法展区
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在洛阳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洛阳江红树林湿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洛阳桥分别设置3处户外固定普法宣传展区。有效发挥法治文化阵地的教育引导功能,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四项工作机制
围绕洛阳区流域生态保护的问题导向,建立健全畅通两法衔接、强化司法联动、完善监督回访、健全“一键举报”机制。
惠安县法院吴泰雄院长致辞
惠安县检察院余冬阳检察长致辞
协作机制的建立,将更加有利于发挥生态司法保护职能,推动流域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惠安县检察院将用活用好协作机制,集中优势力量靠前监督,为守护洛阳江优美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一要聚焦综合整治,着力提升生态保护整体质效。二要聚焦治理难点,着力实现生态保护共贏局面。三要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构建生态保护监督体系。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在三方合作下构建的洛阳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机制既是创新之举,更是务实之举,相信在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的努力下,在法治的护航下,“洛阳潮声”定能持续不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面必将持续流传。
文编:苏伟芬
美编:陈菲菲
转自惠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