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一些农村池塘
未设置警示牌
有效防护措施配套不全
成为一大安全隐患
由此导致的溺水事故
时有发生
公共安全重于泰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泉州惠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协同行政机关给出了答案。
8月26日上午
一场关于池塘安全公益诉讼监督的听证会在惠安县东岭镇大坵村村委会召开。
此次听证会由惠安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邀请了惠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参会。会上,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就前期调查的相关池塘安全问题进行了介绍,并就检察建议涉及内容作了进一步说明。与会责任单位就拟整改方案、存在的困难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
听证员一致认为
惠安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这场听证会,是一场公共安全领域保护的“及时雨”,排查发现的公益受损问题具有普遍性。池塘安全事故频发,需要各责任部门引起重视,除了分类分步骤实施安全防护、设置警示标志,还要加大对此类安全问题的宣传,防患于未然,让此类悲剧不再重演,切实提高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
会后
与会人员一同实地观摩东岭镇大坵村池塘。
大家对东岭镇大坵村因地制宜为每个池塘整治制定设计方案,结合村民需求、村落特色,同步打造村居微景观的做法表示高度赞同,并表示要将好的做法带回去,作为今后整改工作的重要参考。
惠安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下乡听证加示范观摩是该院开展公益诉讼听证工作的全新尝试,通过实地查看让听证员及相关责任单位更直观地感受一些典型做法,为后期整改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也有利于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增强监督的精准性,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民生无小事
近年来,惠安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服务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聚焦乡村治理的痛点、难点的诉源治理,助力构建乡村共治共建共享格局,为法治乡村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接下来,惠安县人民检察院也将持续跟踪此次池塘安全问题的整治,推动形成公益诉讼保护合力,让检察工作更“惠民惠安”。
来源:惠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