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检察未爱释放司法保护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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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法治日报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未成年人保护关系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能动履职,在切实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构建多元、灵活、快捷、全面的救助机制,切实做好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帮扶工作,努力向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释放司法保护“温暖”。

年以来,泉州市检察机关共为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6万元,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医疗、心理救助人次。

“未”爱汇聚更多力量

如何强化未成年人社会帮扶覆盖面,为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链接“兜底性”社会资源?近年来,泉州市检察机关一直在探索,逐渐形成从“申请人被动求助”到“检察机关主动救助”的模式。

未满周岁的小程被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母亲丢到河里,虽经路人及时搭救送医,却仍因溺水重伤,需要高额医疗费用,其母因此被泉州市安溪县检察院起诉依法强制医疗,而其父为了小程的医治不能继续打工,家庭生活一度陷入困境。

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根据实际情况,在为小程申请司法救助的同时,将有关他的伤情鉴定、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同步报送县慈善总会,获得慈善救助金1万元,为小程一家解了燃眉之急。

今年3月,安溪县检察院会同县慈善总会设立救助基金专户,落实万元专项慈善救助基金,联合制定《刑事涉案家庭困境儿童救助专项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如发现需要救助的情形,可以提出慈善帮扶申请,由安溪县检察院审核确认并报县慈善总会,按照救急救困、因人制宜、流程简化、审批快捷的原则落实慈善帮扶,对刑事涉案家庭中的困境儿童给予应急性、辅助性的慈善救助,有效弥补司法救助资金“拨付慢”的问题,以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融合助力乡村振兴。

目前,安溪县检察院已对两名刑事涉案困境儿童发放1.8万元救助金,切实做到救助金报批快、审核快、发放快。

针对传统司法救助在申请程序、发放效率、普惠性方面难以满足未成年人特殊救助需求的情况,晋江市检察院在晋江市委政法委牵头下,首创“未检+慈善”救助机制,借助晋江成熟的慈善平台,筹集启动资金万元,推动成立“晋江市未成年人慈善基金”,用于快速、高效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渡过难关,目前已救助8人共计31.2万元。

“未”爱实行小额救助

如何为符合资助条件的孩子发放资助款,用于解决孩子迫在眉睫的就医、生存、受教育等困难,支撑孩子渡过眼前的难关,让孩子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泉州市检察机关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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