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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伙没钱买车票想徒步走到
20余公里外的地方打工
走了一段路程,发现实在有点累
于是决定,偷辆摩托车
谁知刚骑到福建省南安市
发现方向错了,摩托车也坏了
怎么办?
再偷一辆呗
万万没想到
他偷的第二辆车
有GPS......
案情简介20岁的小伙盆某,从广西桂林到福建泉州市泉港区打工。工作了一段时间后,盆某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可不上班又不行。左思右想后,盆某想到了之前在惠安县跟过的油漆师傅,如果重新去给他当学徒,不仅包吃住,还能每月领几百元零花钱。于是,他下定决心去惠安。
年10月23日8时,此时的盆某因没钱购买到惠安的车票,只好开启他的“徒步之旅”。他就这样走啊走,在经过泉港一户农家时,盆某看到了路边停放的一辆黑色男式摩托车(价值人民币元),且车钥匙正好插在车上。
“实在太远了,真的不想走路了!”盆某“灵机一动”,“如果把车骑走,就可以少走路了。”
这个想法让盆某暗自窃喜,在观察到四周无人后,他便直接将摩托车骑走。不料,盆某骑着盗窃得来的摩托车行至南安时,车却抛锚了。“这车也不是自己的,没什么好可惜的。”盆某索性弃之不顾。
随后,回过神来的盆某,也发现了自己走错了路,为了不用步行,盆某再次对路边的车打起了歪主意。
年10月24日6时,盆某用同样的方法在南安市区盗走一辆蓝色三轮摩托车(价值人民币元)。令盆某没有想到的是,这辆摩托车上装了GPS,三个小时后他就被警方抓获了。
4月8日下午,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刑事速裁团队通过高清科技法庭系统,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盆某盗窃案,以盗窃罪当庭判处被告人盆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现场庭审照片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盆某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切勿以恶小而为之,“临时起意”犯贪念,等待你的必然是法律的制裁。同时提醒广大车主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车辆停放后及时上锁,切勿因粗心大意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来源:人民法院报、南安法院
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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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走路太累,偷个摩托车去打工?可以开进看守所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