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资深记者王选辉实习生郑佳妮
多地正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澎湃新闻注意到,近日福建至少5地发出通知称,无新冠疫苗接种禁忌未接种疫苗人员(也称“应接未接人员”)或将影响出行。
7月12日,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要通知称,凡在该市工作生活、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21日前,请尚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该市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11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由各接种门诊出具。
通知要求,7月22日起,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进入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须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
通知明确,7月22日前,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必须完成接种。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经营管理者)须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应接未接”人员不允许上岗。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要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通知中称,8月1日起,“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全市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
此外,泉州市安溪县、泉州台商投资区、宁德市蕉城区也发布了类似的通告,要求凡在该地区工作、生活、学习,年满18周岁及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泉州市惠安县发布的通告表述稍微有所不同,通告要求,“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无疫苗接种禁忌症人员原则上均须主动接种”。该通告同样要求,8月1日起“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全市重点公共场所。
此外,泉州市台商投资区通知中另要求,境外入(返)乡人员及其居家健康监测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的共同生活居住人员纳入“应接尽接”对象,若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否则居家条件审核原则上不予通过,农村集市摊主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允许出摊。
惠安县还鼓励全县各景区、影院、宾馆、酒店、民宿、商超、餐饮等各类服务行业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相关优惠措施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分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