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重点督办14件涉河涉水事项目前已完成

  今年5月,泉州市河长办联合市检察院发出通知,对涉及全市的14件涉河涉水有关事项进行重点督办,进一步加强涉河涉水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河湖水事秩序,强化部分河段污染攻坚治理。

  通知发出后,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各河长办与检察机关联合监督,协作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7件,其余事项将在年内完成整改。已整改事项为:(一)鲤城区浮桥街道侵占河道问题,已完成河滩地生活、建筑垃圾清理,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二)洛江区马甲镇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已建成3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三)泉港区涂岭镇畜禽污染问题,已取缔关闭非法养殖场,拆除生产设备和构筑物;(四)惠安县辋川镇畜禽污染问题,已开展排污口整治,取缔关闭非法养殖场;(五)安溪县凤城镇畜禽污染、侵占河道问题,已清理拆除非法养殖设施,完成河滩地清理;(六)德化县汤头乡非法采砂问题,已取缔关闭非法采砂场,拆除侵占河道设施;(七)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河道淤积问题,已开展河道清淤整治。

  下一步,市河长办将继续联合市检察院,对未办结督办件进行密切跟踪,强化督促指导、沟通协调,全面掌握整改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所有督办件整改工作。(记者林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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