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泉州市教育局公示了年普通高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资格考生名单,全市共有名考生具有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照顾资格,名考生具有年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照顾资格。小编初步统计,惠安各有72人和27人获得招生录取照顾资格。
一起来看看公示原文和惠安获得照顾资格的具体名单——
关于年普通高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资格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学〔〕3号),经考生申报、就读学校、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公示,全市共有名考生具有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照顾资格,名考生具有年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照顾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6日至年4月19日,如有异议,可来信来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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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照顾资格考生名单(惠安)
年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照顾资格考生名单(惠安)
备注:以上名单可能会有遗漏,全市完整名单可点击“链接”查看
他们能获得多少加分照顾?
(一)今年,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从过去的10分调整为5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
(二)少数民族考生,今年加分分值从过去的10分调整为5分,而且,加分对象调整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
除去上述聚居地少数民族,其他少数民族只能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要注意的是,这几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这样变化:
年至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
年至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仅面向省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