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注意!
紧急通知!最新发布!
打疫苗!打疫苗!打疫苗!
福建多地再发通告!
事关疫苗和出行!
截至今天
福建又有几地发出紧急通告
福州闽侯、安溪县、惠安县
宁德蕉城区
事关疫苗和出行!
一起来看——
福州闽侯
福州闽侯县发布最新通告
7月15日起
对所有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人员
实施“双核查”
7月27日起
对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
执行“九限制”
一起来看通告详情
↓↓↓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家部署,下半年凡年满12周岁以上且无禁忌症人群,均须“应种尽种”,为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建立免疫屏障,经闽侯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7月15日起对所有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人员实施“双核查”;7月27日起对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执行“九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两带头
1.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其家属必须带头接种;
2.党员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必须带头接种。
二
双核查
凡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公共场所,必须进行双核查:
1.核查体温;
2.核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查八闽健康码中含疫苗接种标识)。
如发现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必须进行信息登记、上报,并动员其及时接种。
三
九限制
7月27日凌晨起,对未接种新冠疫苗实行进出限制。
1.限制进出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
2.限制进出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
3.限制进出银行、政务大厅等办事场所;
4.限制进出地铁、客运站等公共交通场所;
5.限制进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以及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公共场所;
6.限制进出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
7.限制进出养老院、福利机构、殡葬场所;
8.限制乘坐公交汽车、火车;
9.限制参加8人以上聚集活动。
以上措施由责任部门自通告之日起执行。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7月14日
看到这里
还未打疫苗的小伙伴们
赶紧行动了
闽侯县疫苗接种点地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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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还可根据下图步骤
进行疫苗接种信息预约登记
泉州丰泽
丰泽发布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工作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外新冠疫情肆虐,国内疫情反弹现象时有发生。我区地处中心城区,对外经济文化交流频繁,外防输入形势仍然严峻。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区工作生活、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31日前,请尚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区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21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
二、8月1日起,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进入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须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八闽健康码中含疫苗接种标识)。以上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要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三、7月31日前,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必须完成接种。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经营管理者)须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上岗。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要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8月22日起,应接种人员未完成接种的原则上不得进入全区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
五、各重点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须继续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做好查验八闽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对所管辖的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和疫苗接种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严肃追责。
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办公室
年7月14日
泉州安溪
关于进一步推进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极其严峻复杂,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反弹现象时有发生。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县工作生活、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25日前,请尚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县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15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由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出具。
二、7月26日起,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进入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须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八闽健康码中含疫苗接种标识)。以上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要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三、7月26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必须完成接种。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经营管理者)须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上岗。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要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8月5日起,“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全县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
五、各重点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须继续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做好查验八闽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对所管辖的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和疫苗接种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严肃追责。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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