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房子那些事儿)
“年5月24号那天去惠安县黄塘镇聚龙小镇的聚龙美的君悦山庄购房,出卖人是:泉州市聚龙远南房地产有限公司。准备买的是11栋某房,说可以付2成的首付44万,现在定购有低首付活动只需要支付22万元首付。交完定金却要求我剩余一半首付要做分期,并不是交完22万首付后直接贷款,这就是开发商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购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等行为。首付分期和月供贷款加起来是2笔贷款,增加购房者的压力。”
近日,一网友“还***”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泉州市委书记反映《关于美的聚龙美的君悦山庄低首付诱导购房一事》。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目前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该网友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处置,并回复称:
网友:
您好!欢迎给泉州市委康涛书记留言!您留言反映“关于美的聚龙美的君悦山庄低首付诱导购房一事”的事项,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您反映的楼盘为黄塘聚龙美的君悦山庄项目,建设单位为泉州市聚龙远南房地产有限公司。经调查,开发公司表示对购房所需缴交的首付款比例情况已明确告知购房者。您所提供的佐证材料未能体现开发公司已为您提供“首付贷”的事实。关于认购金问题,建议您与开发公司进一步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予以解决。
谢谢您对城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