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自主招生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惠安县招委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我校年高一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初中毕业生。
一、
基本原则
在惠安县招委会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自主招生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自主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及“综合素质测试考核小组”,保证高一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
招收对象及计划数
(一)招收对象
符合泉州市年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招收计划数
面向本县招收优秀初中应届毕业生90人。
四、
招录办法
(一)直接录取
1.录取条件
(1)参加年泉州市初三年第一次市质检(初三上学期期末考),总分(计算语、数、英、理、化五科,其中物理、化学学科分别按考试成绩的90%,60%折算后计入总分)进入全县前15名的学生;
(2)参加年泉州市初三年两次市质检,两次总分均进入全县前50名的学生;
2.录取办法
本方案经县招办批准后,符合直接录取条件的学生与惠安一中签订入学协议书的具体时间,将由惠安一中通知。直接录取的学生需参加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时间为中考后10天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编入惠安一中级高一“科教实验班”。
(二)参加综合素质考核择优录取
1.报名条件
(1)学籍在我县的初三年应届毕业生;
(2)综合素质等级为“优秀”或“良好”;
(3)初三年两次泉州市质检成绩至少有一次进入全县总分(计算语、数、英、理、化五科,其中物理、化学学科分别按考试成绩的90%,60%折算后计入总分)前名学生(由惠安县招生办下发参加惠安一中“科教实验班”综合素质考核的考生名单);
(4)全县各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及民办初中校)除在初三年两次泉州市质检成绩至少有一次进入全县总分前名外,另按年中考考生数的5%由校长实名推荐本校初中优秀毕业生报名参加综合素质考核;崇武中学、黄塘中学按中考考生数的10%推荐参加综合素质考核(根据闽基教42号文件,崇武中学、黄塘中学为惠安一中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对口帮扶学校);惠安一中按中考考生数的15%推荐参加综合素质考核。(各校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2)
各校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于年6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校长实名推荐报名表》、《校长实名推荐参考考生汇总表》)送交惠安一中教务处,并将《校长实名推荐参考考生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惠安一中教务处邮箱hayzj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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