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全国养老政策汇总

一、国家政策动态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

《意见》包括8项24条内容,从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积极培育银发经济、强化老龄工作保障6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意见》指出年年底前,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部门互认;年,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等补建一批养老服务设施,“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逐步完善;年年底前,每个县(市、区、旗)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2.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号)

《通知》明确山东省、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等15个省份参加试点,试点时间从年1月-12月,试点任务有6项:(1)增加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2)加强老年医疗护理从业人员培养培训;(3)增加多层次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4)创新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5)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试点;(6)探索完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价格和支付机制。

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号)

《通知》要求从企业类、园区类、街道(乡镇)类、基地类等4类遴选产业基础雄厚、区域特色鲜明的示范基地,并提出具体申报条件。明确将面向家庭健康管理、基层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促进、康复辅助训练、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智慧健康场景,创建一批社会参与广泛、应用效果明显的示范街道(乡镇)及产业基础雄厚、区域特色鲜明的示范基地。

二、地方政策动态

1.山东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农村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民〔〕82号)

《意见》从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强化家庭养老基础作用、大力发展互助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提升医养康养结合水平、健全发展要素保障机制等8个方面,提出推进农村养老的27条具体措施。要求年底前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并保持在60%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处以提供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年底前,实现城乡失能特困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16市全面建立实施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山东省民政厅自然环境厅住建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民〔〕83号)

《办法》共6章23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监管等内容,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上门服务、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场所。统筹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建科规〔〕7号)、《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年版))、《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无障碍设计规范》(GB-)》等标准规范,且与城镇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3.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规划》包括规划背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3部分内容和9项任务,即:(1)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2)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3)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4)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5)加强老龄人才队伍建设;(6)着力推进老龄产业;(7)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8)强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科技支撑;(9)推动京津冀老龄事业协同发展。要求到年,建成并运营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不少于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达标率不低于80%。

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本市推行“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8号)

《通知》鼓励和支持社会成员为老年人提供非专业性的养老服务,按照一定的规则记录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时间,储入其时间银行个人账户,以便将来兑换相同时长的服务。《项目》通过统一名称、统一平台、统一网络标识、统一兑换规则等制度设计,从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场所、服务时间5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5.上海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扩大本市老年人应急呼叫项目受益面的通知(沪民养老发〔〕30号)

《通知》对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本市户籍老年人进行政府补贴。补贴范围包括“一键通”设备费、电话机初装费、通信月租费、通信费,以及紧急救援、主动关爱等费用。对非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老年人,政府补贴范围包括紧急救援服务费(每月10元标准),同时鼓励各区采取发动基金会、企业资助等方式解决“一键通”设备及通信等费用。对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引导鼓励老年人或子女向符合规范要求的服务商(政府指导收费)购买服务。

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37号)

《规划》有发展环境、总体要求、制度框架、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5部分,设置20个专栏内容。要求到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5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大学分校;3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大学学习点。

7.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广东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名单》的通知(粤卫办老龄函〔〕6号)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广东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活动的通知》,广州市老人院、广东岭南养老院有限公司、广州天河珠吉护理院等10家机构为第一批广东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8.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参加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的通知(粤民办函〔〕号)

《通知》指出广东省和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6个省市共同签署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6个省市利用在养老、文化、生态、环境、资源等方面优势,以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质量为核心,以健康旅居康养为重点,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融合发展。

9.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57号)

《方案》指出加快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推动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务机制。提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功能,构建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老年餐桌建设。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参加普惠养老服务,支持机构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到年,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

10.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号)

《方案》指出到年底,每个市县(区)至少建成并运营1所老年大学,至少建有一个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和一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全面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探访制度。到年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达到1.5万人次,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达到6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11.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的通知

《条例》包括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养老服务人员、扶持保障、监督管理等10章内容,共有80条具体规定。其中,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6类21项具体内容,机构养老服务有4类16项具体内容,条例将于年1月1日正式施行。

12.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47号)

《方案》制定7方面34条扶持政策,包括5个重点行动和20项重点任务。要求到年,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70%。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打造5家养老服务产教融和基地和10家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纳入西安市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大规模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家庭照护者。推动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

13.西安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规〔〕-民政局)

《办法》包括总则、组织实施、运营管理、监督管理、附章5章34条内容,以保障基本、规范管理为出发点,理顺了养老机构相关体制机制。适用于政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的养老设施,公建民营是指政府将其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的养老设施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的模式,自年12月3日起施行。

14.合肥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肥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合民〔〕号)

《规划》共分为4章,设置2个指标专栏和8个重大事项专栏,突出设置指标专栏,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提出20项主要指标。要求分类发展居家型、医养型、护养型、疗养型、结伴互助型等养老服务,构建具有合肥特色的现代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以“家门口养老”为主、以活力颐养为辅的多元融合的养老新模式,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15.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安宁疗护机构服务规范》等4项太原市地方标准的公告(年第2号)

《公告》指出《安宁疗护机构服务规范》、《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规范》、《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规范》4项规范为地方标准,标准明确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评价与改进等内容,规范将于年1月1日实施。

三、行业动态

1.民政部:公开征求《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意见

《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在现行《老年人能力评估》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申请国家标准立项,由民政部养老服务司组织编写形成征求意见稿。《规范》对评估指标、等级划分方法等进行调整,特别是在精准刻画认知功能方面更为完整和科学,可以为认知功能障碍老年人提供功能评估。

2.吴玉韶副会长出席国际老龄联合会第十五届全球老龄大会并发言

11月11日上午,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吴玉韶以视频方式出席了国际老龄联合会第十五届全球老龄大会,并进行题为《中国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发言。他介绍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中有关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阐述了中国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各项举措,分享了中国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中国方案”。

3.山东省完成年度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系列专题培训任务

围绕现代养老服务人才需求,山东省民政厅组织了高质量发展研讨、养老机构院长、老年人能力评估等12类专题培训班,通过制定《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培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培训班的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场地要求、考核制度等进行了全面细化的要求。培训共分55期,目前已累计培训余人,圆满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4.青岛:发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地图

养老地图涵盖全市家养老机构、处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地理位置、门牌及内部设施照片、星级评定结果、收费标准等信息,内容全面、信息权威、便捷实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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